灌南县人民政府支持就业创业主要优惠政策摘要20条 第十条 at 2018-09-06 来源:灌南亿脉通双创服务平台 阅次:771 政策服务 新创办的企业,依据投资规模及参保情况,在工伤保险费率上按0.2%-1.95%之间浮动征收;一次性用工超过30人以上,在全员依法缴纳“五险”的同时,可将企业当年失业金实际缴纳总额的50%作为稳岗补贴进行返还。